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6 月 1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72068H 號函辦理。
二、為透過非在職教師 18 小時增能研習,讓參與學習扶助方案之授課老師瞭解計畫緣由、授課性質與執行成效及實施歷程之注意事項,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旨揭研習訂於 110 年 1 月 25 日至 110 年 1 月 27 日假永靖國小辦理,參加對象為擔任學習扶助方案之國小非現職教師,包括儲備教師、大學二年級以上(含研究所)在學學生或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等,總計研習名額約 100 名。研習第一天請大學生請攜帶學生證正本,其餘人士請攜帶大學(或專科)畢業證書正本,證明文件驗畢當天立即返還。
四、參加人員請於 109 年 12 月 31 日前到永靖國小網站首頁-學習扶助研習點選報名或直接至以下網址報名(https://forms.gle/xA23eQwuvsZ2HuUF8)。本案按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五、全程參與者本府同意核給研習時數 18 小時,並頒發研習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