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業於 109年 9月 1日府教督字第 1090314835 號函諒達。
二、本活動以學生為主體,進行籌劃與設計 3分鐘左右影片來介紹所屬社區的鄉土民情或人文環境,影片內容以學校在地社區為主,包含社區環境、文化古蹟、在地企業、傳統技藝、宗教信仰、當地名人或耆老、特色景點……等題材均可,需具有提升在地社區能見度、傳遞社會溫暖並提供大眾認識彰化在地文化的意義價值。
三、每校限投 1件,請於 109年 11月 30 日(星期一)收件截止前,將「報名表」、「作品光碟」及「影片授權同意書」寄達本府教育處(信封請註明督學室吳建賢課督收),並將活動報名表 odt 檔燒錄於光碟中,供日後製作獎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