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鹿港鎮鹿港國民小學 109學年度第二次代理專任輔導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階段招考)
甄選名額:代理專任輔導教師 1 名
報名程序時間:(本甄選分階段報名,請注意本校公告)
(一)各階段報名及甄選日期時間及順序如下:
1.第一階段報名:109年 8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8時至 9 時止受理報名,受理具有第一階段報名資格者報名。如無上述人員報名時,將於 8 月 3 日下午 4 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辦理第二階段報名。
2.第二階段報名:109年 8 月 4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至 9 時止受理報名,受理具有第二階段報名資格者報名。如無上述人員報名時,將於 8 月 4 日下午 4 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辦理第三階段報名。
3.第三階段報名:109年 8 月 5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至 9 時止受理報名,受理具有第三階段報
名資格者報名。如無上述人員報名時,將於 8月 5 日下午 4 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辦理第四階段報名。
4.第四階段報名:109年 8 月 6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 9 時止受理報名,受理具有第四階段報
名資格者報名。如無上述人員報名時,將於 8月 6 日下午 4 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辦理第五階段報名。
5.第五階段報名:109年 8 月 7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至 9 時止受理報名,受理具有第五階段報
名資格者報名。
(二)是否辦理第二、第三、第四、第五階段報名,請分別於 109年 8 月 3 日、 4 日、 5 日、 6 日下午 4 時前至本校網站查詢。
第一階段報名資格:1.持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 2.除前開所示條件外,並應具有下列條件: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
第二階段報名資格:
1.持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除前開所示條件外,並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
(2)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其相關系所組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諮商、心理、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或心理諮商與治療)類3學分、團體輔導與諮商(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類2學分、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類2學分、兒童發展類2學分,及諮商與輔導實習(或臨床心理實習)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
第三 、四、五階段報名資格:
1.持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一般大學畢業領有證書者。
4.除前開所示條件外,並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
(2)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其相關系所組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諮商、心理、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或心理諮商與治療)類3學分、團體輔導與諮商(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類2學分、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類2學分、兒童發展類2學分,及諮商與輔導實習(或臨床心理實習)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
(3)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其相關系所組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諮商、心理、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
(三)報名地點:彰化縣鹿港鎮鹿港國民小學人事室
(彰化縣鹿港鎮三民路 192號 電話: 04-7772038轉 151)
(四)採現場親自報名,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不受理委託報名) 費用:免繳報名費。
甄選方式
(一)口試:50%,口試時間 6-7 分鐘,內容:教育理念、輔導專業知能 行政概念、個案輔導經驗。
(二)情境諮商演練: :50%;時間 10 分鐘,內容:個案輔導情境演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