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函以,檢送 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修正之要保
書及宣傳 DM 各 1 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人事總處 109 年 7 月 14 日總處給字第
1090037112 號函辦理。
二、查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產險)前經人
事總處公開徵選,獲選於 108 年 7 月 1 日至 111 年 6 月 30 日承作
旨揭方案,相關訊息業經人事總處以 108 年 6 月 14 日總處給
字第 10800366802 號函諒達;人事總處並將該公司提供之方
案宣傳 DM 、要保書(個人暨家庭型)、保險費(信用卡)自動
扣繳付款授權書、 Q&A(問答集)等資料,同步公告於人事
總處全球資訊網網站。
二、復查富邦產險為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 6 條與
第 7 條,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8 年 12 月 4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80436925 號函等規定,強化消費者權益保障事項,爰新
增業務員報告書問項及警語。又旨揭資料業一併公告於本
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給與福利處
「福利文康」區及公務福利 e 化平台供下載運用;各機關如
有相關服務需求,請逕洽該公司瞭解辦理,洽詢電話:
0809-019-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