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2 月 24 日臺教學(六)字第 1080188171 號
函辦理。
二、為強化青年學子認識與支持國家南海政策,深耕國土主權
意識,擴大全民國防教育成效,國防部訂於 109 年 4 至 7 月份
期間區分 4 梯次搭乘軍艦前往太平島實施旨揭研習活動,全
程共計 9 日,援例開放各縣市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課程之國
中小學教師參加第 4 梯次研習營隊活動,以強化全民國防之
基本概念及知能。
三、相關資格及報名作業說明如下:
(一)參加教師資格(代理及代課教師除外):請各校踴躍推
薦校內(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
程或者有興趣之國中、小學教師參加(採以不連續參加
為原則)。
(二)推薦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109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五)
止,請有意報名之教師,填寫報名簡章(附件 1 :活動報
名表、附件 7 :切結書)並將其相關佐證資料(免備文)
以郵寄方式至本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黃老
師收。
(三)另,本府將遴選推薦國中、小學教師各 1 至 2 員參加,俾
後續函報教育部複審。
(四)活動報名簡章及相關報名表格,請逕至國防部政戰資訊
服務網或全民國防教育網下載(網址:http://gpwd.
mnd.gov.tw ;http://aode.mnd.gov.tw)下載運用。
四、檢附 109 年「全民國防南沙研習營」活動報名簡章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