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一)為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超額移撥)。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熟悉木工電器修繕及園藝相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校園環境清潔、整理及綠美化等。
(二)協助校園各項軟硬體設施之維護、修繕及整理。
(三)校內研習、會議及全校性活動之各項業務協助。
(四)協助校園開放門禁管理與保全設定。
(五)其他臨時交辦之急需事項。
聯絡方式及檢附資料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
1 、填寫履歷表,並貼妥 2 吋半身照片。
2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4 、最近 3 年考核成績表或考績證明書影本。
5 、相關證照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二)以上資料請依序裝訂或掃描,並請於 109年6月10日下午 5 時前郵寄至 50569 彰化縣鹿港鎮三民路 192 號(*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校警衛室,信封上註明「應徵工友」,經書面審查資格條件合格者,通知面試(面試日期另行通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另通知面試,倘報名人員面試後均不符本校需要,將不予錄取。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處通知到職任用。
(四)參加甄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還。
(五)有意者請逕至鹿港國小網站(http://www.lges.chc.edu.tw/XOOPS/)下載甄選履歷表等文件。聯絡人:總務處林主任,聯絡電話: 04-7772038 轉 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