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3 月 18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30029444 號函 辦理。 二、為使相關人員瞭解水災應變原則,提升自主防災能力,並 宣導善用防災避災工具(防災資訊服務網、行動水情 App 、 防汛抗旱粉絲團、水利署 AI robot Diana)接收警戒訊息, 爰辦理旨揭教育訓練。 三、旨揭教育訓練請至水利署防災資訊網登記報名,網址為 https://fhy.wra.gov.tw 。課程依北區、中區、南區、東 區分別辦理基礎、進階課程,其進階課程以不同機構型態 假設情境推演,需參加過基礎課程之老人、身心障礙及兒 少福利機構、護理之家等社福機構人員報名參加。 四、旨揭教育訓練場次如下: (一)北區研習會-臺北市場次時間: 113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假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6 樓國際會議廳(臺北市中正區仁 愛路 1 段 17 號)。 (二)中區研習會-臺中市場次時間: 113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 假中興大學圖書館 7 樓國際會議廳(台中市南區興大路 145 號)。 (三)南區研習會-高雄市場次時間: 113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 假蓮潭國際會館 大禮堂(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 801 號)。 (四)東區研習會-臺東縣場次時間: 113 年 4 月 11 日(星期四) 假國立臺東大學產學創新園區 教學大樓五樓 視聽教室 B (臺東縣臺東市中華路一段 684 號教學大樓五樓)。 五、隨文檢附教育訓練實施計畫(內容含各場次課程表及交通 位置圖),敬請準時至講習教室辦理報到手續,課程結束 後就參訓人員實際上課時數,核發公務人員學習時數認 證、教師研習時數或電子參訓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