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住宿設施業於 112 年 9 月 22 日取得旅館業登記證,住宿環境更加優化,請轉知貴屬同仁多予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人力學院) 112 年 11 月 9 日人發綜字第 1120301457 號函辦理。
二、人力學院大樓設施自 100 年以 OT 方式委託福華大飯店(以下簡稱福華會館)營運管理,住宿設施並依發展觀光條例第 70 條之 2 規定取得旅館業登記證;除全年無休提供教育訓練、會議、研習之場地、餐飲、住宿、休閒及相關服務外,並提供公教人員(含退休人員)、眷屬優惠方案及貼心差旅服務。
三、福華會館提供優質會議、餐飲及住宿等服務,多次榮獲財政部金擘獎民間經營團隊獎肯定。相關場地設施坐落交通便捷之精華地段(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 3 段 30 號),適合各機關團體舉辦會議演講、學術研討、媒體公關、藝文典禮及視訊論壇等一日或多日活動,歡迎使用。
四、檢附「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112 年度及 113 年度場地使用管理及收費標準」(住宿、會議、餐飲等優惠方案,詳附件)各 1 份,該收費標準價格如有變動,皆以現場公告為準,另公務機關可依活動預算另行規劃專案。
五、有關該會館場地、餐飲與客房照片及租借相關資訊請參考福華會館網站【https://www.howard-hotels.com.tw/zh_TW/HotelBusiness/96】及人力學院網站【https://www.hrd.gov.tw/】。
六、聯絡資訊請逕洽該會館,電話: (02)7712-2323 轉 2108 或 2018 ;傳真:(02)77122333 ;電子郵件信箱: sales-ih@howard-hotels.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