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2 年 3 月 17 日核定彰化縣教育網路中心 Google Workspace 帳號管理規範 V1.1 辦理,因應 Google 公司 Google Workspace 服務政策異動於 112 年 1 月 1 日起不再提供無上限容量空間,爰制定相關帳號管理規範,請縣內師生應遵照相關規定合理使用雲端儲存空間與啟用相關教學應用服務,以利本縣 Google Workspace 整體容量空間與服務之管理。
二、彰化 Google Workspce 各應用服務的啟用或停用,依 Google 公司於系統端預設的設定值設定。各子機構單位如有調整服務啟用或停用之需求,須填具【應用服務啟用/停用申請表】(附件三),逐級核章後報縣網中心處理後續事宜。
三、彰化 Google Workspace 共用雲端硬碟,僅開放教育處和縣網中心使用,不開放予學校及其他單位使用,但學校如有協助教育處相關計畫業務,可填具【雲端硬碟空間申請表】(附件四),向縣網中心申請使用共用雲端硬碟(數量以 1 個為限,空間以 100GB 為限),共用雲端硬碟的名稱需符合縣網中心公告之命名格式(命名格式規定於申請表內)。除符合上述條件所建立之共用雲端硬碟,其餘共用雲端硬碟將於 113 年 2 月 16 日進行刪除,請各機構單位、使用者盡速於 113 年 2 月 16 日前將共用雲端硬碟內檔案移至他處。
四、有關個人儲存空間上限政策(教職員 30GB ,學生 15GB)業於 111 年 12 月 5 日公告,並自 112 年 1 月 1 日開始執行,為維護彰化縣網域整體使用者權益,將於 113 年 2 月 16 日開始依儲存空間使用量由高至低,依序刪除超過儲存空間上限的使用者帳號,請超出儲存空間上限的使用者盡速於 113 年 2 月 16 日前檢查目前的儲存空間使用量,並在雲端硬碟、 Gmail 和相簿中刪除不需要的檔案,相關操作可參考說明如下
(一)請至 https://drive.google.com/settings/storage ,查詢空間用量。
(二)請至 https://mail.google.com ,移除 Gmail 中過時或無用的郵件。
(三)請至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quota ,移除「雲端硬碟」檔案。
(四)請至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shared-drives ,移除「共用雲端硬碟」檔案。
五、相關申請表單回傳,請至彰化縣教育網路中心 Google Workspace 帳號管理規範 - 附件申請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