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6 月 19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3206 號函 辦理。 二、為維護暑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各校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 旨揭注意事項,提醒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 身心發展,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 三、請各校於 112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五)前,將暑假期間學生參 加 2 天 1 夜以上之戶外活動,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 ( https://csrc.edu.tw/)「表報作業」選項,填報「各 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以利學校有效掌握學生戶外 活動行程。 四、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 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五、另,請各校於 112 年 7 月 4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前建置與更新緊急聯絡人(首長、業務主管、業務承辦人)資料於教 育部校安中心網站(網址: https://csrc.edu.tw/),俾 利緊急事件聯繫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