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4 月 21 日臺教社(三)字第 1122401644 號函
及本府 112 年 4 月 26 日府教社字第 1120156963 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踴躍推薦本縣熱心推動社會教育之團體或個人參與
選拔,並請於 112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將推
薦資料 1 式 6 份(正本 1 份、影本 5 份)逕送本府彙辦。
三、本府依推薦程序辦理初審後擇優推薦,逾期送件或資料不
齊全者恕不受理。推薦資料概不退還,請推薦之單位或個
人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四、旨揭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教育部網站 http ://http://www.edu.tw/
認識教育部/教育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佈告欄下
載。
五、檢送「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推薦作業流程圖及推薦表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