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起,將改由線上提交申請書之模式。因 google 無法搜尋到網站之問題仍無法解決,煩請貴校協助轉知申請人藉連結連至申請網站。
二、重申,倘申請學生欲與貴校合作,請務必與家長填妥配合事項及模式,並敘明成績評量方式及評量人員,以免造成雙方困擾。
三、倘本府通過申請人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除副本通知貴校外,將另請申請人繳交乙份核定計畫書於貴校留存,以利貴校追蹤學生學習狀況及進度。
個人申請:https://experiment-personal.ch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