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 112 年 5 月 18 日清語研所字第 1129003731 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 112 年 7 月 3 日至 7 月 7 日。
三、招生對象:大學(含)以上,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之。
(一)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偏遠地區學校從事族語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 4 學期且現職之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二)最近 5 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 5 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原住民族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 4 學期之族語老師、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人員或代理教師。
(三)現職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且實際服務累計滿 4 年以上。
(四)經原住民委員會公告瀕危語言之族語言推動組織等單位推薦,並經原住民族委員會造冊在案之族人。
四、開設班別: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五、招生人數: 25 人。
六、修業年限:至少 2 年。
七、上課時間:學期間之週六或週日及寒暑假之週一至週五。
八、上課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或校本部(新竹市光復路二段 101 號)。
九、收費標準:報名費 1,300 元,每學分 3,500 元。
十、其他詳情請見附件及 https://gitll.site.nthu.edu.tw/p/412-1137-17149.php?Lang=zh-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