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4 月 14 日臺教社(四)字第 1122401518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且自 112 年起每年辦理 2 次,第 1 次已於 112 年 3 月辦理完竣,第 2 次預計於 8 月舉行。
三、旨揭 8 月份考試仍採「分卷分天」辦理, A 卷訂於 112 年 8 月 5 日(星期六)進行測驗; B 、 C 卷訂於同年 8 月 6 日(星期日)進行測驗。考試形式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卷別,請考生於報名時多加留意。
四、網路報名時間自 112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 時至同年 5 月 12 日下午 5 時止,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為鼓勵學生報考, 19 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以上訊息請協助登載於電子跑馬燈、布告欄等處。
五、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請鼓勵學校協助學生進行團報作業,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本考試專屬設計獎勵品(限量 500 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 112 年 6 月上旬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名單。
六、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 112 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 https://blgjts.moe.edu.tw ),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 0800-699-566(免付費) / (02)7749-3664 ;服務信箱: blg.sce@deps.nt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