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函 |
轉知:本縣 112 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數理類】、【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各 1 份。 |
說明: |
一、 | 依據縣府 112 年 1 月 5 日召開 112 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籌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二、 | 「112 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
1、 | 設籍本縣且 111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
2、 |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社會、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
(二) | 學術性向(數理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
1、 | 設籍本縣且 111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
2、 |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
(三) | 學術性向(語文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
1、 | 設籍本縣且 111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
2、 |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 「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
(四) | 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請家長與學生於 112 年 5 月 1 日(星期一)至 5 月 2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向 112 學年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或高中附設國中)輔導室報名。 |
(五) | 複選報名時間及地點:通過初選評量者,請家長或學生於 112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向原初審報名學校輔導室報名。 |
(六) | 初、複選時間: |
1、 | 初選: 112 年 5 月 27 日(星期六) |
2、 | 複選: 112 年 6 月 18 日(星期日) |
(七) | 配合疫情需求本次鑑定不開放,不開放陪考人員陪考。其他事務規範將配合疫情中心最新規定辦理,並與考場資訊一併公告。 |
(八) | 餘項相關時程及資訊請參閱簡章。 |
三、 | 由於本府曾接獲民眾表示學生符合資格,家長卻未接獲資 優考試相關訊息,爰請各校於文到後 3 日內公布簡章於學校網頁,並請國小教務處協助篩選成績符合資格之學生,主動通知報名相關事宜。 |
有意報名之學生,請直接下載簡章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