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修訂後本縣 109年度國民小學模範兒童表揚活動實施計畫及「彰化囝仔好幸福-109年兒童節系列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縣 109年度國民小學模範兒童表揚活動原訂於 109年 3月 22 日(星期日)假鹿港文創會館辦理,並結合社會處於同日假鹿港體育場辦理「彰化囝仔好幸福-109 年兒童節系列活動」,以寓教於樂的慶祝方式,讓學生們歡度兒童節。
三、為符應防疫優先原則,旨揭 2項活動日期延至 109年 5月 17 日(星期日),表揚活動地點改於鹿港體育場之風雨籃球場辦理,表揚活動形式調整為僅由模範兒童與縣長合影,並取消原訂由本府安排專車接送模範兒童至活動會場,改由家長(或帶隊老師)自行接送模範兒童出席。本府將另案請各校填報出席模範兒童表揚活動人員等相關資料。
四、若有問題請洽本府教育處承辦人蔡科員(04-753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