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大眾運輸」、「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區管理維護」、「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各一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3 月 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26900 號函暨本縣衛生局 109 年 3 月 6 日彰衛疾字第 1090011893 號函辦理。
二、旨揭指引業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 109 年 3 月 4 、 5 日修訂,請依指引規定,對於各類典禮、運動賽事、文化學術或藝文之集會活動,以及教職員工生宿舍管理等,落實風險評估及各項防疫管理措施。
三、為因應防疫需求,指揮中心修正公眾集會指引,簡述如下:
(一)修正適用範圍內群眾集會定義至聚集人數在 1,000 人以上。
(二)新增「能否事先掌握參加者資訊」、「活動空間之通風換氣情況」、「活動參加者之間的距離」、「活動期間參加者為固定位置或不固定位置」、「活動持續時間」、「活動期間可否落實手部衛生及配戴口罩」等 6 項風險評估指標。
(三)依上開指標評估後若活動性質具有較高風險,建議應延期或取消,或改以其他方式辦理;倘決定辦理,應於集會活動前應訂定防疫應變計畫,內容包括應變機制規劃、防疫宣導規劃、防疫設施及防護用品準備、參加者住宿規劃及工作人員健康管理計畫等,並落實相關防疫準備與措施。四、本案電子檔案已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之「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請自行下載參閱。另請隨時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查閱,掌握疫情及防疫工作最新資訊;或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 https://cpd.moe.gov.tw/)了解教育部發布之校園防疫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