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8 月 1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107725 號函辦理。
二、近期東南亞國家(如柬埔寨等)犯罪集團主打以簡單的工
作、不需要經驗、包吃包住、待遇優渥等誘因詐騙我國青
年赴當地短期打工,入境後限制其人身自由、侵害人權等
行徑,加以當地環境複雜、公權力執法不彰或位處邊境等
因素,大幅影響救援難度。
三、請貴校透過多元管道(如友善校園週等)及學生自治組織
等加強宣導前揭海外高薪打工詐騙事件防治,避免受騙上
當。如得知學生發生類此事件,請務必進行校安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