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故宮博物院 111 年 7 月 8 日 111 年 7 月 8 日書函辦理。
二、為提升美感體驗,實踐文化平權,增進學子參訪故宮北部
院區,辦理旨揭參訪計畫,由該院提供偏鄉學校申請往返
交通、參觀當日保險、免費參觀服務,台中偏鄉及彰化、
南投以南學校提供參觀當日或前日之住宿,花東地區學校
提供火車票券,以培養學生參訪博物館之習慣。本案針對
一般及偏鄉學校屬性規劃體驗故宮及友善故宮計畫,請學
校根據計畫申請方式,使用最新表單,至該院線上報名系
統申請: http://signup.npm.edu.tw/。
三、離島地區學校參訪故宮北部院區,除提供抵達臺北後至故
宮之遊覽車接駁、一日住宿及參訪當天旅平險等,另協助
機票訂購;為確保學校申請來訪學生與實際成行名單相符,避免因故無法成行衍生之退(換)票手續,學校需以
團進團出方式進行參訪,並於來訪 2 個月前繳交保證金,每
梯次新臺幣 3,000 元整,完成參訪後 7 天內退款。如逾期未
繳付保證金,視同放棄資格,參與學校中有師生因故調整
班機或取消參訪,將自保證金中扣除相關費用。
四、若因傳染病或天災等不可抗力事由,以致政府頒令規定無
法參訪本院,該院負擔所有預訂之費用;若非上述事由,
學校自行取消或更改,則學校需負擔相關行程預訂衍生之
服務及手續費用。
五、本案申請時間如下:
(一)友善故宮:自 111 年 7 月 8 日 09:00 至 7 月 21 日 16:00 止,開
放花東離島及各縣市偏鄉申請。
(二)體驗故宮:如友善故宮申請結束仍有名額,則開放一般
學校於 111 年 7 月 22 日 09:00 至 7 月 31 日 16:00 止申請。
六、學校參訪時間為 111 年 9 月 20 日至 111 年 12 月 23 日,開放參觀
時段為:週二至週五之 9 : 30 、 10 : 30 、 14 : 00 ,每時段申
請人數 30 人。申請學校及名額將由該院審查,並以未參加
過本計畫之師生為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