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教育部調查「資訊科技應用層次使用情況表」,貴校如有填報不足部分,請於今(109)年 3 月 12 日前完成填報,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2 月 7 日臺教資(四)字第 1090015784 號書函辦理。
二、教育部已明確指示旨揭使用情況表(以下簡稱自評表)係每年度例行性、普遍性調查,旨在了解各校教師教學行為之逐年變化,以佐證各項資訊教學推廣政策之成效,並非僅針對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無論各校是否已建置前瞻智慧教學設備,皆應參與調查。
請本學年有使用智慧教室班級務必上網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