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3 月 2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36973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為降低登革熱流行風險,將不定期派員查核各級學校相關防治工作之辦理,如經查獲孳生源,將移請地方政府依法裁處,請持續落實權管房舍、空地、空屋、公共工程工地及設備設施之環境管理,並應定期巡檢,確實執行「巡、倒、清、刷」,如有積水情形應立即清除,不必要之容器減量等,以阻絕登革熱病媒蚊孳生;雨後、曾發現陽性孳生源之熱點及校園內工程施工之場所,請務必增加巡檢頻率,以免疫情發生。
三、校園為鄰近社區民眾日常活動地點,亦為人潮聚集之登革熱等蚊媒傳染病高風險場域,請持續配合地方政府進行各項防治工作,以保障教職員工生健康及安全。
四、有關蚊媒傳染病及防疫等相關資訊,請逕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http ://http://www.cdc.gov.tw )查詢或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