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3 月 23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10028166 號函
辦理。
二、為使相關人員瞭解水災應變原則,提升自主防災能力,並
宣導善用防災避災工具(防災資訊服務網、行動水情 App 、
上網登門號、防汛抗旱粉絲團、水利署 AI robot Diana )
接收警戒訊息,請依計畫教育訓練對象鼓勵貴校派員參
訓,以強化自主防災能力。
三、旨揭教育訓練區分北、中、南、東等 4 場次,請於規定時間
內完成報名作業,貴校薦訓人員請至經濟部水利署防災資
訊服務網進行登錄、下載或註冊,俾利教育訓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