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國小「操場與戶外球場」適度開放公告
一、依據 110 年 10 月 20 日教育處行政公告[11009134]與 111 年 2 月 10 日本校防疫會議決議。
二、 111 年 2 月 21 日起,開放本校「操場與戶外球場」,「假日與平日非教學時段」。
三、民眾進校前請落實體溫自主量測及「實聯」制」登記,為保護學童安全,出入校園請佩戴口罩,遵守校園防疫規定,禁止進入教學區域。有發燒(額溫≧37.5℃、耳溫≧38℃)、呼吸道症狀、嗅覺味覺異常或 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 COVID-19 症狀或身體不適,應避免進入。民眾於校園運動時如無呼吸道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得不佩戴口罩,如無運動行為或運動結束後,仍需佩帶口罩。
四、禁止飲食,不開放廁所、飲水機,並禁止進入教學區。
五、本案將視疫情發展狀況滾動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