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縣 111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即將開始,公告符合申請資格學生鑑定報名相關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12 月 3 日府教特字第 1100436597 號函續辦。
二、本縣 111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即將開始,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就讀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 A 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 B 組)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 A 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上; B 組三年級下學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上。
2、具資賦優異潛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觀察推薦表(簡章之附件二)、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教師觀察推薦表(簡章之附件三)均達 80 分以上或依本縣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實施計畫,由學生授課教師填寫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轉介表(簡章之附件四)轉介資賦優異鑑定者。
(二)初審報名時間: 111 年 3 月 14 日(星期一)至 3 月 16 日(星期三)每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三)初審報名地點:中山、民生、泰和、南郭、平和、花壇、鹿東、和美、員林及螺陽國小之輔導室。
(四)餘項相關資訊請詳閱簡章。
五、檢附本縣 111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及報名宣傳單張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