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 月 27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013734 號函辦理。
二、有關開學前校園環境消毒工作,教育部已請行政院環保署協調各地方政府環保局協助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本府業以 111 年 1 月 27 日府教體字第 1110037470 號函請各校配合相關事宜。
三、依指揮中心規定維持加嚴戴口罩規定,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另請提醒學校教職員工生寒假期間避免出入人多擁擠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如大型活動、夜市等),減少不必要移動或活動;出入公共場域落實配戴口罩、體溫量測、勤洗手、實聯制等措施,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四、請提醒學校師生及家長,自我留意健康狀況並互相關懷,確實遵守「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如出現發燒、咳嗽等 COVID-19 疑似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班),並儘速就醫,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落實配合以下防疫措施:(一)個人衛生:
1、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上學前先量測體溫,如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嗅味覺異常或腹瀉者等疑似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
2、開學後前二週,應落實入校(園)時及下午上課前師生體溫量測(額溫<37.5℃;耳溫<38℃)、手部清消及監測健康狀況,宣導個人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遵守咳嗽禮節。
3、在校期間應落實量測體溫、勤洗手,且除用餐、飲水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得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外,應全程佩戴口罩。
(二)環境及空間清消管理:
1、每日定期針對教室、各學習場域及相關盥洗等常用空間進行衛生清潔及消毒,並視使用情形,增加清潔消毒頻率。
2、學校學生交通車與幼童專用車加強車內清消,且應造冊並落實固定座位。
3、維持各學習場域及用餐環境通風,開冷氣時應於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 15 公分。
(三)學校及幼兒園推動之課程及活動,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實施,並落實課堂點名,以作為日後疫調之參考。
(四)用餐期間,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開學後前二週建議用餐時使用隔板入座或維持社交距離用餐;不得併桌共餐,用餐期間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
五、另請持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相關措施辦理並落實自主查核,本府將不定期抽查訪視學校相關防疫管理執行情形,教育部將依指揮中心公告之疫情發展狀況,滾動修正防疫管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