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及彰化縣 111 年度 SUPER 教師獎活動計畫辦理。
二、若有意參選者,請於 111 年 3 月 2 日(星期三)前將推荐者參選資料送達本會,以利評審推薦表揚作業進行。送達本會方式如下:
(一)親自送達: 3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5 : 00 前。
(二)郵寄送達:以 3 月 2 日(星期三)郵戳為憑。
三、彰化縣內教師均可報名,但因「中華民國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SUPER 教師獎計畫」及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彰化縣 111 年度 SUPER 教師獎實施計畫」資格限定,故薦送至全國之名單以有加入本會之會員教師為優先。
四、煩請貴校或本會所屬分(支)會聯絡人於教師晨會或校務會議時公告周知。
五、彰化縣 111 年度 SUPER 教師獎實施計畫及附件可逕上本會網站下載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