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甄選初選(積分審查)訂於 110 年 12 月 25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假本縣民生國小辦理。
二、審查倘需委託他人代理,請下載附件委託書填妥並攜帶雙方印章至現場接受審查。
三、積分表務必請用 A3 紙張雙面列印,當日所送審查資料請依申請積分表審查內容及評分項目依序排列,俾利審查。
四、初選審查所送自傳資料請務必依甄選簡章內「初選(積分審查)─甄選(初選)程序」所定之自傳格式及紙張數(限 2 張)書寫,並另外加簡章附件封面頁(不計入自傳紙張數內),如所送自傳未依規定辦理,自傳部分先予退件,並請於 110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前送至民生國小總務處補件,方為完成申請程序。
五、申請人倘有開(騎)車前來,民生國小提供校內停車(汽車:請由學校陽明門出入;機車:請由民生門或陽明門出入),惟學校停車場域有限,如有停車需求可至鄰近停車場所。
六、為配合防疫工作,申請人進入校園請配合測量額溫、酒精消毒及全程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