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 110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時間、地點如下:
(一)第一次工作坊: 110 年 12 月 23 日(星期四),福興國小。
(二)第二次工作坊: 110 年 3 月 24 日(星期四),福興國小。
(三)第三次工作坊: 110 年 4 月 21 日(星期四),福興國小。
三、參加對象:本縣國民中小 18 班以上之學校教師(3 場次需同一人),共 50 位。
四、全程參與之教師每場次核予研習時數 3 小時,課程代碼: 3218953 。
五、因應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出席人員全程配戴口罩出席,並配合體溫量測。
六、本案聯絡人: 新港國小柯碧雲組長, 04-7982310 分機 2282 。
七、檢附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