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8 月 2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00153 號函辦理。
二、為利民眾更具體瞭解跨部會間得以申請之相關紓困方案,且避免申請紓困性質相同之方案及民眾重複請領之情事,爰檢送「各部(會)推出之紓困方案與『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公立幼兒園補貼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未具本職人員薪資及建教生生活津貼申請須知』之比較彙整表」,俾利貴校受理申請時之參考依據。
三、旨揭比較彙整表業同步公告於教育部官網( https://www.edu.tw/)「教育部因應 COVID-19 (武漢肺炎)防疫紓困振興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