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7 月 20 日府授衛疾字第 1100253883 號函辦理。
二、旨揭資料電子檔包含:新型冠狀病毒( SARS-CoV-2 )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第十三版)、 110 年 7 月 20 日起各類移工恢復工作場所調派、 7/13 起適度開放措施:進入運動場館配合落實公告示例、三級警戒維持中-宗教酬神戲有條件演出、開放宗教場所防疫規範 Q&A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或自國外入境者採驗通知單(範本)、收費價格 3,500 元(含)以下之自費檢驗 COVID-19 指定機構、收費價格 3,500 元(含)以下之自費檢驗 COVID-19 指定機構服務時段等。
三、前揭資料隨時更新,請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資訊項下(網址: https://www.cdc.gov.tw/Disease/SubIndex/N6XvFa1YP9CXYdB0kNSA9A)下載參閱。
四、前揭資料於本縣衛生局網頁/主題專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各項指引項下同步更新(網址: https://www.chshb.gov.tw/taxonomy/term/352),可逕自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