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及彰化縣 109 年度 SUPER 教師獎活動計畫辦理。 |
二、 | 若有意參選者,請於 109 年 3 月 4 日(星期三)前將推荐者參選資料送達本會,以利評審推薦表揚作業進行。送達本會方式如下: |
(一) | 親自送達: 3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5 : 30 前。 |
(二) | 郵寄送達:以 3 月 4 日(星期三)郵戳為憑。 |
三、 | 彰化縣內教師均可報名,但因「中華民國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SUPER 教師獎計畫」及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彰化縣 109 年度 SUPER 教師獎實施計畫」資格限定,故薦送至全國之名單以有加入本會之會員教師為優先。 |
四、 | 煩請貴校或本會所屬分(支)會聯絡人於教師晨會或校務會議時公告周知。 |
五、 | 彰化縣 109 年度 SUPER 教師獎實施計畫及附件可逕上本會網站下載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