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5 月 7 日府授衛疾字第 1100164290 號函辦理。
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自本年 5 月 3 日起開放 COVID-19 疫苗第一類至第三類實施對象(醫事人員、中央及地方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之同住者均納入公費 COVID-19 疫苗接種對象,請貴校協助轉知接種對象,並可併同第一類至第三類接種對象協助洽詢 COVID-19 疫苗接種合約醫療院所(下稱接種單位),以團體預約方式安排接種;或請該等對象逕至預約網址或 COVID-19 疫苗接種服務專線預約,並依預約時間前往完成 COVID-19 疫苗接種。
三、另針對 AZ 疫苗接種作業,接種單位自本年 5 月 3 日起無須以健保署 API 介接進行預約資格檢核,爰無需另編造該等人員名冊,請符合條件對象於接種時向接種單位說明為屬於第○類對象之同住者,由接種單位進行記錄,經醫師評估後執行疫苗接種。
四、請接種對象於完成疫苗接種後,應妥善保存接種紀錄,同時依接種單位預約時間完成 2 劑疫苗接種,以建立完整之免疫保護力。
五、目前本縣 COVID-19 疫苗接種合約院所共有 39 家,包含部彰、彰基、彰秀、鹿基、員基、二基、濱秀、漢基、員生、宏仁、道周、卓醫院及 27 家衛生所可進行預約,開診資料可參考衛生局網頁/COVID-19 疫苗專區: https://www.chshb.gov.tw/。 (資料持續更新中)。